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英才扬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22  作者:    浏览次数: 377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青年科技英才扬帆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科委通知网址: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61290.htm

1、为帮助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大胆探索,独立开展原始创新工作,为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更好人才基础,市科委实施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

2、申报条件:主要面向在沪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岗科研人员,要求申报者截至201911日未满32周岁(1987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年限能够覆盖项目执行期。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学院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扬帆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5、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951日至2022430日。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

6本年度扬帆计划单位不限额申报。

7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人应在1130日前将项目信息报送所在学院,同时按《网上填报通知》(附件2)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正式提交(提交后及时告知科技处审核,并及时关注网站,看见单位“预审核已通过”后再打印),并打印申请书等材料(含附件)。申报材料A4纸双面复印(左边装订),1211日下午16点前一式4份交到科技处713室。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统一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130日上午11:00前将学院签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教师的《延聘承诺》和《职称证明》)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713室);电子版发至yuqiang@shnu.edu.cn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强电话:64322117

科 技 处

20181122

  

附件:

1通知:附件1 2019年度上海市扬帆计划项目网上填报通知.doc

1通知:附件2上海市扬帆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学院申报).docx

1通知:附件3博士后申报扬帆计划项目承诺 学校延聘承诺.doc

1通知:附件4职称证明(教师).docx

1通知:附件5职称证明(师资博士后).doc

1通知:附件6关于修订《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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