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11  作者:    浏览次数: 380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 限项规定: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或承担上海市科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在研课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 申报该指南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外方政府对于此项目外方合作伙伴给予资助的书面材料(如项目合同、拨款证明等),并提交其所在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相应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3. 申报主体的合作方所在国家和地区必须是与上海市科委签订科技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西欧地区:德国巴符州、法国罗阿大区;中东欧地区:匈牙利、立陶宛、克罗地亚、白俄罗斯;北欧地区:芬兰、丹麦中部大区;大洋洲地区: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新西兰达尼丁市;北美地区:加拿大魁北克省、加拿大艾伯塔省、加拿大安大略省;亚洲地区:柬埔寨、越南胡志明市)。

4. 网上填报方式

1)登陆“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站(http://czkj.shic.gov.cn/czkjtr/);

2)【账户注册】点击“非法人机构/个人用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个人注册,注意“单位名称(全称)”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用户所属部门”填写“所属学院部门”。后台将通过机构代码将注册账户关联到所属法人单位。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新项目申报”,选择对应指南名称、专题名称中的“申报”〕填写有关信息。

其中:

项目推荐渠道:企事业单位自荐

承担单位机构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承担单位机构代码:42502635-3

开户名:上海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徐汇区桂林支行

帐号:033872-08017004511

电子邮箱:yuqiang@shnu.edu.cn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一次没填写完,第2次后进入网站填写时用)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5. 项目申请时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项目可行性方案、各项目申报需要的相关证明等),各申请项目请在13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科技处(行政楼713)。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余强    电话:64322117  EMAIL: yuqiang@shnu.edu.cn


附件:

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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