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学校整体防汛防台和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学校基本概况
上海师范大学占地面积2400余亩,建筑面积65万㎡,固定资产总值18.8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5.09亿元。学校现有各类学生45000余人,正式教职员工近3000人,长期在校服务的外来务工人员1000多人。学校有徐汇、奉贤两个主校区。
徐汇校区占地面积630余亩,有六层以上教学楼、学生宿舍共30幢(其中有14层文科综合楼1幢、12层教苑楼1幢、11层文科实验大楼1幢、12层行政楼1幢,13层以上小高层学生公寓6幢)。有高大树木900余棵。住读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
奉贤校区校区占地面积1800亩,地处奉贤海湾旅游开发区,距杭州湾海岸线2公里,有四层以上教学楼、办公楼18幢,学生宿舍共48幢。校区还有高大树木800余棵。住读学生16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
近几年来,学校校园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防汛防台的薄弱环节:有些房屋建造时间长,地基下沉情况较严重,抗大暴雨、抗强台风能力差;学校地下排水系统年代久远,管道堵塞情况时有发生;高大树木、悬挂物、建筑工地等都可能是发生事故的隐患。针对灾害发生的破坏性、突发性,遵循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原则,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因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队伍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重点做好防汛应急队伍演练和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宣传教育。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设立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保卫部(处)、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基建规划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各单位、各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各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防汛防台指挥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学校在两校区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部(挂靠保卫处)。由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后,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指挥部工作。指挥部启动之后,校防汛防台办公室、校防汛防台指挥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实行应急联动机制,必要时合并办公。徐汇校区指挥部值班室联系电话:64322647,奉贤校区指挥部值班室联系电话:57122784。
3.专项工作组。为保障防汛防台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专项工作组,在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有序开展工作,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
(1)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因灾情险情导致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办公室牵头)
(2)奉贤校区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奉贤校区的防汛防台工作,加强与奉贤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应急联动响应。(奉贤校区管委会牵头)
(3)物资保障组。负责防汛防台日常检查和防汛防台设施修复;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抢险物资、交通车辆、通信畅通等及时到位;负责灾后受损设施的查勘、统计和修复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
(4)广播宣传组。负责公开发布防汛防台的重要防御信息,公开发布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重要决定,配合开展防汛防台防灾知识普及。(宣传部牵头)
(5)学生动员与管理组。在学生中开展相应的防灾意识教育;应急时期根据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组织和转移学生进行紧急避险。(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牵头)
(6)基建修缮应急处置组。负责汛台期间基建修缮工程领域的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负责与工程施工方、使用方、监理方等相关单位明确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基建规划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
(7)校园巡逻组。负责汛台期间校园灾情、雨情、风情、险情巡查与通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参与现场秩序维持;协调高校派出所在应急处置有必要时给予警力支持。(保卫处牵头)
(8)危险物品管理组。负责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和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空调外机的检查与加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
(9)医疗保障组。负责监测受影响区域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报告相关情况;落实汛台期间的各项防病治病措施,在两校区组织医护人员对汛台期间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在汛期灾情发生后立即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校医院牵头)
(10)生活服务组。为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人员、各专项组的值班人员、应急抢险人员提供必要的餐饮、交通、住宿服务。(后勤服务中心牵头)
(11)抢险抢修组。参与汛期来临的危房、在建工程工地、仓库、公共设施、绿化、通信电缆、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等措施;加强汛期积水险情排查和隐患抢修工作;确保防汛防台排水设施等正常运行;对险情发生之后的设施进行紧急抢险抢修工作;向防汛防台办及时报告险情排除情况。(后勤服务中心牵头)
4.各单位工作机构。校内各单位成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学院防汛防台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牵头,成员应包括分管行政、学生工作、教学、实验、成人教育的相关负责人。直属单位防汛防台工作小组由行政负责人牵头组建。
三、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学校职能部门定期排摸防汛防台基本建设工程情况,不断完善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建设;要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加固和疏通;要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重点实验室要做好防漏水、防雷电准备工作;新建工程、修缮工程应充分考虑防汛防台要求,进行必要的论证;对各类防汛防台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对跨汛期施工的基本建设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5.预案、通信准备。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要确保防汛防台期间校园网、防汛防台信息发布平台的完好和畅通。
6.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四、主要防御工作
1.排水防涝。
(1)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雨水井、排水管道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2)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抢排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必要的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3)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2.防高空坠物
(1)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标示、室外天线等户外设施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2)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绑扎加固,特别要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
(3)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老旧牌匾、墙面突出标志、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拆除或加固。
五、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行动
参照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学校防汛防台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学校确定预警级别后,通过校园网、防汛防台信息发布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告。各专项工作组和各单位按照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行动要求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一)Ⅳ级响应行动:
1.校防汛防台办发布预警信息,各单位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排水泵站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配合地区职能部门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4.校园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5.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6.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7.提醒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8.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Ⅲ级响应行动: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以及科研、试验等户外水上教学实践活动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应暂停作业。
5.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三)Ⅱ级响应行动: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Ⅰ级响应行动:
1.学校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全校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根据上级要求作出紧急部署,视必要做出停课、停运、停业等紧急处置措施。
3.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和各单位防汛防台小组全体成员必须立即就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4.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抢险救灾的指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灾情,保证通讯联络不间断,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根据上级指示和灾情,部署全校防汛防台和抢险救援工作。
5.各单位工作小组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工作,有序地疏散人员,组织人员抢救物资,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及时向校指挥部通报灾情和抢险情况。
6.基建、资产、后勤等部门立即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参与抢险救灾指挥工作,组织力量,抢险抢修,确保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区域的水电供应。
7.医疗抢救组立即投入救护工作并组织人员检查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意外疾病的发生。
8.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组织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9.广播宣传组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发布指挥部指令,使学校的防汛防台防台工作做到统一有序;
10.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会同有关院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的泄漏流失,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1.保卫处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打击趁机捣乱的违法分子,并作为机动力量支援其他方面。
六、后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1.应急结束。当洪涝、台风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汛情,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校防汛防台办组织力量修复水毁设施,及时清运垃圾,恢复校园环境,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抢险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物资定额标准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4.信息报送。险情、灾情发生后,指挥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向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续报。学校的灾情以及防汛防台情况统一由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汇报或对全校发布。各职能部门需要书面向上级部门报送的信息,需经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调查总结。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防汛防台总结、灾后统计上报等工作。
6.奖惩。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对在防汛防台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学校批准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附则
1.本预案由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和修订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朱自强
副组长:张峥嵘
成员: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保卫部(处)、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基建规划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自然调整。
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