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与其他公务活动人员分流乘车管理办法(试行)》,本学期跨校区通勤车运行管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运行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4年1月19日(双休日和国定假日停运)。
二、为了备车准备和合理发放公务乘车券,本学期公务乘车券分两次申领:
1)9/12---9/19受理各单位申领9、10两个月公务乘车券;
2)10/24--10/31受理各单位申领2013年11、12月以及2014年1月三个月公务乘车券。
三、公务乘车券申领办法:请各单位按照《办法》第六条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报《上海师范大学公务乘车券申领表》,并需详细写明申报缘由和合理使用数量,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资产处办公室(徐汇校区行政楼609室)。其中各学院和各单位派员参加校级团学活动、兼职辅导员、学生重修,分别由团委、学工部、教务处统一申领,各学院不得重复申领。
四、学校将提供各单位一定额度的免费公务乘车券,超出限额需使用单位支付交通费用。
五、公务乘车券必须同时盖有资产管理处公章和使用部门(学院)公章方可使用。
六、重修学生将使用跨校区重修学生专用乘车券。
七、各单位在试行本《办法》过程中,若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向资产处反馈。联系电话:64322127 联系人:谢老师
附:
资产管理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