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的要求,对2016年(含)前立项并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特别重点检查已经逾期未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在规定的研究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2、请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纸质的、签好本人名字的《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送交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
请您按时递交《中期检查表》,社科处将逐个审核,写出具体意见,并撰写汇报总结材料,上报上海市哲社规划办。
上述事宜联系人:社科处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邮箱地址:shkchc@shnu.edu.cn
社科处
2017、12、4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