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学院、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科研奖励办法,2006年度的校科研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实施的要求如下:
1、有关奖励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与程序按修订的《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和《上海师范大学创作与竞赛类成果奖励办法》。
2、奖励时限:在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职务知识产权。
3、申报时限:自2007年3月9日起至2007 年3月23日。
4、获奖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职务知识产权均由个人申报,院、中心初审,科技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5、凡在申报阶段不在校的教职工,由其所在的院、所通知到有关人员。
6、科研奖励申报表按2007年制新表填报
(1) 附表一:
获奖成果奖励申报表 (2) 附表二:
科研论文奖励申报表 (3) 附表三:
科研项目奖励申报表 (4) 附表四:
职务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