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的工作,我校根据教育部及市科教党委、市教委的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选派青年骨干教师为国内访问学者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推荐选派范围: 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及“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获得者。 二、 推荐选派对象的条件: 1. 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 资助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 推荐方式: 学院推荐或自荐;通过电话或来访报名。 五、 联系方式: 电话:64323993 蔡莹 王自亮 徐汇校区西部综合楼401室 六、 截止日期: 2006年5月24日下午5:00之前 人事处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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