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5年住房补贴兑用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12-02  作者:    浏览次数: 7042  

 
各学院、各单位:
  在校房改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依据校房改政策之规定,校房改办公室对2005年度住房补贴受理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通过了三榜公示。根据房改领导小组的决定:于200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在数学楼(原财务处)101室办理住房补贴兑用手续。
  具体受理时间、受理对象规定如下:
  12月8日,9日  (周四、周五)     在职教职工
  12月10日,11日(周六、周日)     退休人员
  12月12日—14日(周一至周三)     在职教职工、退休人员
  为了共同把住房补贴这项“民心工程”办妥、办好,切实做到让教职工满意。请你们协助校房改办公室,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请您按房改办公室核定的名单,务必通知到本人,并明确告知有关事项;
  2、在职人员办理手续时必须出示由网络中心制作的本人工作证;
  3、退休人员办理手续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如由委托人来办理,则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本人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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