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4年“上海师大校长特别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1-07  作者:    浏览次数: 7059  

 

各学院、各单位:

  由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名誉副会长张荣坤先生捐资设立的“上海师大校长特别奖”已评选两次,对激励先进、发扬正气起了积极作用。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启动2004年度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中教学、科研有突出贡献者;精神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者;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克服重重困难,作出杰出贡献者;品德高尚,一心为公,助人为乐,事迹突出者;以崇高的精神境界、顽强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与灾难作斗争,取得突出成绩者;大学生、研究生、留学生中有突出的、感人的,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教职工中有突出的、感人的,并产生良好社会效应的好人好事等。

  二、实施办法

  1.由“校长特别奖”管理委员会负责“校长特别奖”的评审工作。

  2.学生的推荐工作由学工部、研究生部负责;教工的推荐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3.奖励人数:学生10名、教职工10名;奖金5000元/人。

  4.由各学院、各部门推荐(或本人自荐),然后将学生候选人推荐表交学工部或研究生部,教职工候选人推荐表交人事处,截止时间为3月底。学工部、研究生部及人事处分别汇总、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办公室,由“校长特别奖”管理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名单,实施奖励。

  5.对荣获“校长特别奖”的师生员工,学校将在校刊、校广播台、校园网等媒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使更多人受到教育和鞭策。

  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广大师生员工爱岗敬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更快发展。

  附:上海师大校长特别奖推荐表(教职工)

    上海师大校长特别奖推荐表(学生)

 

                                                      校办公室
                                                    200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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