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榜中的各类人员办理住房货币补贴兑取手续的时间安排:
(一)11月8日(周一)——12日(周五):平均制“老教工” ;
(二)11月15日(周一)—16日(周二):1929年前出生的退休人员;
(三)11月17日(周三)——19日(周五):按月制新、老教工 ;
(四)故世教工家属在上述任一时段内均可办理。
二、必须携带的证件:
(一)教工本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凡委托代理,须携带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原因和事项、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签名和身份证编码、委托日期。) ;
(三)凡故世教工的配偶健在的,须由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如配偶故世或无配偶的,其合法继承人需先去校房改办开取“住房货币补贴金额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凭“继承公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如收款人为非本校教工,则需提交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财务处做转帐银行卡。
三、办理手续地点:
西部3号楼底层,原财务处出纳会计科。(实行一门式服务)
四、办公时间:
上午 8:30——10:30 ; 下午 1:30——4:00 (双休日休息)
五、提示:
谨请于规定的时间,携带必须的证件,去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逾期,需俟财务年终结帐后另行安排时间。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房 改 办
200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