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校房改办公室已将2004年7月1日前申请兑用购房补贴的在职教工和已满75岁的退休时住房面积未达标的退休教工以及在2000年1月1日以后故世的且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教工的基本情况实行了第一榜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员工核对、检查、监督。为了方便广大教工的监督核对,现将核算依据《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若干内容的解释》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
上海师范大学房改办公室 2004年9月20日
附: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若干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