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评估指标》,在各参评单位自行申报和校安全办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经校综治委会议审议,现将上海师范大学2011年度安全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后勤实业中心
体育学院 法政学院
金融学院 美术学院
图书馆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 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校医院
商学院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数理学院
公示期: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4日
各单位或者个人如有意见,可与校安全办联系。
联系电话:64322113;联系人:陆金权。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