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公派出国(境)访(留)学工作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同意派遣开国银等34位人员公派赴国(境)外访(留)学(任教)。
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
生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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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银 张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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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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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可 许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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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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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佩玉 周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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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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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志英 施 晔 陈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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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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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隽 邢业朋 唐艳学 王 丽 王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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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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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大)王丽敏 宋秀平 李艳平 田 荔 叶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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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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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江 谭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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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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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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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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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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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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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小军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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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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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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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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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虹 卢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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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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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霞 许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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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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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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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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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睿健 杜 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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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11月29日——12月5日。
如对拟派出人员有异议者,可于12月5日之前通过来访、来电、来函等形式把意见反映到校公派出国(境)访(留)学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64323993 ,联系人:蔡莹,工作地点: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