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推荐申报第四期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09-06-09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4592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第四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19号)的相关精神,经各学院组织申报,校内专家组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推荐对外汉语学院的对外汉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人文学院的历史学、教育学院的心理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谢晋学院的广播影视新传媒、金融学院的金融保险、数理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六个项目申报上海市第四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

现予以校内公示,有异议者可在612日前与校办或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4322631(校办),6432235613381998312(教务处)。

 

 

上海师范大学

200969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