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决定授予以下单位为文明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A级文明单位(12家):
生环学院、教育学院、金融学院、组织部、学工部、团委、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图书馆、档案馆
文明单位(32家):
外语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法政学院、谢晋影视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对外汉语学院、机电学院、建工学院、校办、纪委监察处、统战部、老干部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工会、妇委会、资产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审计处、基建处、学报、信息办、后勤、接待中心、高教研究所、科技开发总公司、校医院
文明窗口(26个):
图书馆:读者二部特藏一室、读者一部文科借阅室、读者三部还书处、读者四部社
科借阅室、读者四部文史借阅室、读者三部工科借阅室、信息共享空间、奉贤电子阅览室
后勤实业中心:徐汇校园中心零修组、徐汇西部教师餐厅、综合服务信息中心、车
队、幼儿园、教苑楼物业管理办公室、紫薇苑食堂3班组、玉兰苑食堂2班组、海思公寓招待所
接待中心:学思园餐厅、会议中心、外宾楼总台、外宾楼餐厅、迎宾楼餐饮部
科技开发总公司:书刊经营部
校医院:徐汇挂号室、奉贤护理部、奉贤药房
文明班级(共39个,见附件1)
文明寝室(共1749个,见附件2)
公示期:11月24日——11月28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校文明办联系。
联系人:宋波
电 话:64328646,64322620
地 址:办公楼801室
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11月24日
附件1:2007~2008年度校文明班级
附件2:2007~2008年度校文明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