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若干内容的解释》之规定,现将在2008年8月25日前申请住房补贴,2007年12月31日以前已购房的在职老教工;在2008年8月25日以前已购房的在职新教工(200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教工);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的,按标准住房面积未达标的,退休教工的基本情况实行三榜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监督。
第二榜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9月8日止。
联系人:张强、王佩丽。联系电话:64323153。
特此公示。
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
2008年购房补贴(新教工)
2008年购房补贴(在职单教工,按月制)
2008年购房补贴(在职单教工,平均制)
2008年购房补贴(在职双教工,平均制)
2008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单教工)
2008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双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