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酝酿讨论,本单位方之江同志由上海市科教党委推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上海市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现将方之江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方之江,男,1956年9月生,汉族,浙江镇海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副教授, 197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
公示时间为2008年1月4日下午至1月7日下午3点。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64324574;传真:64321086;联系地址:桂林路100号办公楼908室(200234);或将书面意见投入设在办公楼908室门前的公示意见箱内。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