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2017年“冬季送温暖”活动物资领取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1、已通过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学生;
2、学院上报的未通过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有特殊困难的2017级和2016级学生。
二、领取形式
1、相关的本专科学生可在11月14日前,至学院领取“爱心券”;
2、2014级、2015级、2016级“爱心券”面值为200个积分,2017级“爱心券”面值为300个积分。
三、兑换时间
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9日,周一到周五晚上为18:00-20:00,周三下午12:00-20:00。
由于人数较多,请相关学院同学按照以下领取时间前往。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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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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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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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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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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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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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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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和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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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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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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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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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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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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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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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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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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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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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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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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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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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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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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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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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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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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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徐汇校区的相关同学统一兑换,兑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下午。
四、兑换地点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上海师范大学慈善爱心屋)
五、兑换要求
各学院相关学生需在2017年11月13日开始登陆上海师范大学慈善爱心屋官网:http://shnu.aixinwu.info进行网上下单,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选取个人所需的物资;并于指定安排时间前往上海师范大学慈善爱心屋凭“爱心券”兑换物资。
六、注意事项
1、部分毕业班同学因故无法本人领取物资,可请他人代领,需填写《2017冬季温暖爱心券代兑换委托书》(附件一),并且代领同学须带好委托人的校园卡;
2、学生在领取爱心物资后,须在爱心屋做好登记;
登录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4、“冬季送温暖”活动物资领取“爱心券”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兑换物资,一次性用完,逾期自动失效;
5、因爱心物资比较紧张,部分物资采取限购措施,详细清单请见附件二;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