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上海师范大学“学思激励计划” 精英培育项目的通知(三)

发布日期: 2017-10-11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1649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我校自2016年起开展“学思激励计划”,在经济资助、能力培养、资源优先等各方面给予贫困生“按需施助”,达到“精准资助”的要求,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长成才,感恩国家,奉献回馈社会。在面向所有贫困生的“学涯助力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推出“精英培育项目”, 鼓励优秀贫困生追求学术研究,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开拓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参与城市高端文化艺术活动,提升文化艺术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对于有能力参加学校出国交流项目的优秀贫困生进行重点资助,相关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74月至20178月期间,已参加学校出国(境)交流项目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项目情况给予2000-10000元不等的补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3.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乐于助人;

4.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参加学校出国交流项目当学年的学校困难认定;

5.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者优先;

7.出国(境)交流项目一般由学校国际交流中心、教务处或各学院统一组织,学校统一派出;

8.整个学习交流活动行程一般不少于7天,不超过1个月。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精英培养项目申请表(三)》,纸质版1份;

2.出国(境)交流项目相关费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机票、住宿发票等,总金额与申请表中一致;

3.  出国(境)交流项目小结,电子版1份;

4.  出国(境)交流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不小于1M,电子版;

5.  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精英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三)》,电子版1份;

四、申请日程安排

1. 1013日前,申请学生可对照有关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组织出国(境)交流项目的职能部门及学院进行初审;

21017日,各学院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以下材料:

1)《上海师范大学精英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三)》;

2)申请学生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小结和交流活动照片,以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申请学生姓名”;

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jane25@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附件文件名为“**学院-精英培养项目材料

310月底前,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助资格;

3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精英培养项目申请表(三)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精英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三)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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