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年更顺利的实施2017届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资助项目的申报,请我校2017届毕业生(尤其是上海生源且毕业后将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查阅如下内容:
一、资助对象
(一)2017届毕业生(1.获得“毕业证书”;2.学费缴清)
(二)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以附件1:《沪教委人(2015)90号农村学校清单》为准);
(三)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至少达3年;
(四)最晚于毕业后2017年9月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资格申请时间:2018年4月
三、 资助标准
| 学费标准/学年 | 受助金额/学年 |
1 | 5000 | 5000 |
2 | 10000、15000、30000 | 8000 |
四、办理说明
(一)办理流程:请见 附件2:《办理流程》
(二)学生须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http://xszz.scsa.org.cn)完成在线申请、上报后,联系毕业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具体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见 附件3:《农村任教补偿代偿网上申请操作说明(2017版)》内“资格申请”部分
五、拨款
(一)2018年4月为首次资格申请,申请通过后暂不拨款,须至2019年4月申请第一年服务期的拨款。
(二)任教每满一年(完整的12个月)可于次年4月申请拨款总资助额度的1/3,即分三年拨款完毕。
特此说明。
六、附件:2017届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的学费资助申请资料(点击下载)
附件1:《沪教委人(2015)90号农村学校清单》
附件2:《办理流程》
附件3:《农村任教补偿代偿网上申请操作说明(2017版)》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