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防汛防台工作事关学校和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在各项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一刻也不能松懈。现将防汛防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意识,宁可十防九空,也决不能心存侥幸。从现在起,各单位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日常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好充分准备。特别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各单位要按照《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总体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人员到位、物资准备到位、应急预案完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急联动,合力共同防范,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各项综合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单位应在暑假前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办公室、管辖的场所和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汛台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保护好集体和个人财产,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防汛防台责任人、专项小组名单(注明姓名、职务、手机、家庭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和检查整改情况以及本单位的工作预案请在7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资产管理处。因岗位调整发生责任人、小组名单变动的,应在放假前及时将变动名单重新报送,名单内人员假期有外出安排的,应安排好接替的联系人员。电子邮箱:ljp@shnu.edu.cn 联系人:陆建平 联系电话:64322520。
五、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和学校有关的工作要求,各专项小组负责人和各单位责任人收到信息之后,应根据情况做好相应的安排。
附:1、201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3、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4、二级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名单(样表)
5、2014年防台防汛工作ppt
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