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在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者中推荐优秀学生典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3  作者: 仰乔 胡   浏览次数: 2648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要求,将在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推选优秀典型编辑成册,出版《上海市2016年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风采录》,并参加全国遴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2.各学院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拟获奖者中选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事迹突出的优秀典型代表。
3.各学院推荐1-2名。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文字资料
1.简介:200字简介(第三人称),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在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
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师长点评
200字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同时,署名点评人的姓名、单位、职务。
4.2016年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推荐表(见附件)
(二)图片资料
请提供2-3张推荐学生生活照(图片格式),不小于1M。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截至2016年10月13日(周四)。
2.纸质版材料(包括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A4纸打印,交至两校区资助办(奉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徐汇:香樟苑405室)。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sdzzzx@126.com,包括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及推荐表,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名称+推优典型”。
四、组织答辩
学生工作部(处)将于2016年10月21日前组织各学院推荐的获奖优秀学生参与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2日
 
附件:2016年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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