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度上海师范大学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为推动上海师范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海新航道学校在我校捐资设立“上海师范大学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根据捐助方的要求,现将该奖学金的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金奖:5000元 3名
银奖:3000元 10名
铜奖:2000元 20名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英语学习特别优秀,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市级及以上英语竞赛获奖者优先;
3. 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6. 本人承诺将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7. 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奖学金项目;
8. 已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再参与同级及以下级别奖项的评选。
四、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申请项目填写“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纸质版一式3份;
2. 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3. 必须提交《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中提到的所有考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 由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申请项目填写“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电子版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 11月25日之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思政教育-我的奖学金”进行网上申请,辅导员、副书记完成奖学金初审、学院审核;完成学院公示后,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申请材料可送至两校区的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学生事务中心学工部;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ane25@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名为“**学院-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2. 12月初,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3. 后续将举行颁奖仪式,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 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资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资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4. 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5. 获奖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向捐资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或57122423。
附件:
1.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
2.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