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度王乐三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上海师范大学在校贫困优秀学生
二、资助名额:全校共20人,各学院最多推荐2人
三、资助金额:每人1500元
四、申请对象及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爱心积分高者优先;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本学年已通过学校困难认定;
6、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7、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资助项目。
五、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注明“王乐三助学奖学金”,1式2份纸质版。
2、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学院盖章,1式2份纸质版。
3、由学院汇总并加盖公章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申请项目”注明“王乐三助学奖学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六、申请日程安排
1、2014年10月30日前,学生本人可对照有关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自行确定关于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学院的申请名单经初审后,在全院听取意见,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处复审。申请材料可分别送至两校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学生事务中心学工部;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ane25@shnu.edu.cn。
2、2014年11月上旬,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报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由评审组审核同意,公示5个工作日,公布获奖学生名单,举行颁奖仪式。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本学年未通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本次资助;
4.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5、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资助资格;
6、如延续资助,该学生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每学年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完成20小时公益时间,或至少获得200个爱心积分,如未完成将取消该学生继续受助资格,其他学生可申请替换。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或57122568。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
2、《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