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师范大学校医院助学金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困难学生,学生本人患病的优先考虑,低年级学生优先考虑。
二、资助名额
1、资助名额:本校共资助10名学生(各学院最多推荐2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品学兼优,积极上进。
5、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贷款金额外无欠费的。
8、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9、本学年未获得过其他单位或个人设立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四、申请材料
1、《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2份。
2、上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学院盖章,2份。
3、患病学生还需递交病历证明复印件,2份。
4、学院汇总并盖章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1份。
五、评审程序
1、2013年6月14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6月17日前,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及困难程度,确定1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复审,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amboo@shnu.edu.cn。
3、6月25日前,学生工作处和校医院根据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统一进行复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