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助】关于申请2012-2013学年徐汇区少数民族联合会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11  作者: xgb   浏览次数: 4169  


 

关于申请2012-2013学年徐汇区少数民族联合会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2012年徐汇区民族联少数民族大学生帮困助学工作计划,今年将在上海市高校中发放徐汇区少数民族联合会助学金,资助上海市高校中的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现将我校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2012级本专科在校生中,生源地来自西北地区及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西北地区为陕西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  已申请困难认定且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

三、资助金额及名额:每人1000元,我校共10人。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1017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

学院递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帮困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二份;

2、学院初审。1019日前,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受助情况及在校表现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初选名单,每学院最多报送3,将《附件一》2份、及《慈善徐汇区分会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资助汇总表》(附件二)1份等书面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复审,徐汇校区送至香樟苑405室陈老师处,奉贤校区送至大活203室,并将《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zzzx@shnu.edu.cn

3、学校复审。1024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和统战部完成

复审工作,决定最终资助名单;

4、名单公示。1024日至1028日,学生工作部(处)将

资助名单在“学工在线”上予以5天的公示;

五、联系人:施老师 64322285;倪老师  57122568

六、附件:

附件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

帮困审批表》

附件二:《慈善徐汇区分会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资助汇总表》 

 

校党委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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