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我校对于“三结合”及教育部网上学历查询系统无法验证且考生又无法证明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其他各类业余学习获得的学历文凭不予录取。(三结合证书样例点击查看)
今年我校仅招收工作单位在上海的考生,外地考生请勿报考。
二、招生学科领域及计划招生数
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美术、英语、数学、物理、思政、生物、化学、语文、历史、地理、体育)16个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共计拟招收150人。
三、报考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6月23日—7月11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现场确认点(具体时间、地点如下)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点:华东师范大学(东川路500号)闵行校区第一教学楼102
现场确认时间:7月12-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日照常办理。
(3)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外国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基础、政治理论,共计4门。
(1)外国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国家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考试大纲如下: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我校只招收入学考试为英语的考生。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我校不提供联考书目的购买,考生需自行购买或与出版社联系。
(2)专业基础和政治理论:联考后一周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请于2015年10月查看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专业基础考试复习大纲请点击以下表格链接查看。政治理论复习大纲点击此处查看。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请勿来人来电询问。
五、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在来我校进行专业基础和政治理论考试时统一提交,并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由于先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严格自审,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将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尤请持三结合证书人员注意。若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之前咨询研究生院(电话:64322314)。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阶段:半脱产形式,主要利用周末及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至少累计有2个月在校。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标准
全部学费220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120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10000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64322314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