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日期: 2014-09-19  作者: 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18898  


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优秀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特制定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申请人须已经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推免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其他专业的推免生,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二、申请专业
    除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申请人可向我校其他各专业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见附一)上传系统。
2.我校相关学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择优选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需要携带附一中材料原件并交由学院审核。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自定。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4.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4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
 
四、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均可获得每月6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可获得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为3000元)。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2、对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给予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其中“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者,入学后给予6000元奖学金,其他推免生给予4000元奖学金。
3、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高校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五、其他:
1.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者,可以和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内容,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关于招生的其他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工作栏。
 
附一:申请材料列表:
1.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2.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3. 各类科研成果或者获奖证书。
 
附二: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拼音排序)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对外汉语学院
吴蓓
64322186
 
法政(哲学)学院
陈松
64323257-1209
 
法政学院
李洪献
64322013
学术型
法政学院
向洋
34605024
专业学位
教育学院
李嘉玮
64328674
 
旅游学院
贺球红
643228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段成俊
64328930
 
美术学院
徐莹雯
64324279
 
人文与传播学院
张虹
64322411
 
商学院
胡政莲
64321048
 
生环学院
陈凤梅
64322762
生物类专业
生环学院
许娇娇
64322762
化学类专业
数理学院
朱雷洪
64322580
 
体育学院
韩燕莉
64322711
 
天体物理研究中心
奚萍
64323989
 
外国语学院
门长蓉
33683047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王梅
64322029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沈懿卓
64329992
 
音乐学院
周娟娟
6432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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