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英才扬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26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432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青年科技英才扬帆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科委通知网址: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51113.htm
1、为帮助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大胆探索,独立开展原始创新工作,为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更好人才基础,市科委实施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
2、申报条件:主要面向在沪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岗科研人员,要求申报者截至201811日未满32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年限能够覆盖项目执行期。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学院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特定领域申报说明。在全面培养青年人才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态势和未来人才需求,加强以下特定领域人才培养:(1)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2)计算科学;(3)微纳光电。要求申请人研究方向必须体现学科交叉。
5、扬帆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6、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841日至2021330日。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
7本年度扬帆计划单位不限额申报。为了提高项目申请书的质量,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故申报人请下载申请书填写(见附件),暂时不要上网申报,等学校评审后通知再申报。
 
8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于112日上午11:00将签字齐全的申请书纸质材料12+学院签章的汇总表11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713室);申请书、汇总排序表电子版发至yuqiang@shnu.edu.cn。请各单位统一推荐报送申报材料,学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推荐申报的项目还要在网上填写提交,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强   电话:64322117
 
 
科 技 处
20171023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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