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第一轮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02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053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提前准备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准备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基本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注意: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条件有特殊要求,以及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以指南为准)。
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科研情况,广泛动员和精心组织,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特别是以下三类教师必须申报:
(1)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的高峰高原学科(理工科)成员;
(2)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的教师;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的教师;
2、科技处于11月11日(周五)下午1:30,在徐汇校区会议中心2号报告厅召开申报动员会,进行申报政策宣讲与培训。2017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请在学校科技处网站查看。
3、申报人员请参考2016年基金项目指南,提前撰写申请书,充分准备申报材料(指南及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www.nsfc.gov.cn查阅下载;2017年指南预计元月初发布,科技处还将及时发布项目申报补充通知,也请留意)
4、2017年项目申请书撰写、预审工作安排如下:
(1)2016年12月底前,教师撰写申请书初稿(从附件下载填写)。1月5日前,教师打印申请书初稿1份,交学院(科研秘书或副院长)汇总。
(2)同行初审:教师将初稿送给同行专家初审、征询意见,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2017年2月底前)。
(3)学院评审: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各学院根据教师完成初稿情况,分学科、专业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帮助教师完善申请书内容,提高申报质量。
1月6日前,各学院将“申请书初稿”及“预申报统计表”,并交科技处。
(4)科技处组织专家预审: 2017年1月7—12日,科技处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请校内外专家预审材料; 1月13--15日,给教师反馈预审意见(15日前教师到科技处取回初稿进行修改)。
5、申请书正式提交与上报:
(1)2017年2月28日16:00点,申报材料电子稿网上提交截止(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
【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科技处在2月21后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的先审核;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教师及时修改再提交;教师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并上交)。
【申请书最后一页即“签字盖章页”,在确保课题名称、参与人员及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单独打印这一页,签字或送交合作单位盖章,以免仓促】
(2)3月7日16:00点前,打印纸质申请书并交科技处,包括2份纸质申请书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书已签字、合作单位已盖章;不要再交电子文件)。
(3)3月8—14日,再次形式审核、汇总上传,材料上报国家基金委。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请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与条件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余 强    联系电话:64322117    电子邮箱:yuqiang@shnu.edu.cn
 
科 技 处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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