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学校对在研的文科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请各学院协助、配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的范围
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的是指在2011年至2014年立项的项目(2010年及以前的未完成项目,作为清理项目,本次不接受该类的结项验收)。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申请书的考核指标和研究进度,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结项书》(以下称《结项书》),表格可以从社科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验收材料和提交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7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社科处:
1、《结项书》一式2份,由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将电子版发至:shkchc@shnu.edu.cn;
2、成果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交发表杂志的当期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内容。
三、其他
已经到期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应写书面申请,交学院科研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社科处批准。到期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将影响本人和所在学院同层次新项目的申报。
联系人:江家鸣,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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