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13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1025  


基金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2016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今年结题有关要求如下:
1、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结题通告要求和结题报告提纲,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通告具体内容可查看http://www.nsfc.gov.cn 。
2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结题报告中,“项目摘要”指原项目计划书中填写的摘要信息,该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摘要”是需在结题报告中填写内容。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报告正文请按提纲分段填写有关要求参照“填报说明”。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经费使用情况到财务处(网上)查询,并如实填报经费决算表(表中“调整经费”这一列不要填写)。如基金委有新要求,将另行通知。
6交纸质《结题报告》2份(网上提交后,报告封面会有条形码和版本号;报告中负责人要签字)
2017年1月4-12日,先将“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到财务处309室(刘老师、郁老师)、审计处813室(胡老师)审核,并盖章签字;最晚于1月13日前交到校科技处
(最好在1月5日前网上提交,先通知科技处网上初审,再打印出来)
 
请重视结题工作,这关系到任务的完成、新项目的申请、个人单位的信用。
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余 强;电话:64322117;QQ群(上师大自科基金289036304,请以实名申请加入)
科技处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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