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5-10-27  作者:    浏览次数: 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本中心设置班组的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希望各相关班组认真执行,并愿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一、每个班组应当指定一名消防安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检查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并向值班经理或本中心办公室报告。

二、各班组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属确需增加照明设施和大功率的电器,应事先向本中心申报,经核准后方可按规定安装使用。

三、班组在摆放货架时,应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堵塞。

四、班组内上、下水管道中的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以防泄漏。如发现泄露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并及时维修。

五、不得在店铺内储藏或允许他人在店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如造成事故的要赔偿因事故所有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的其他全部责任。

六、店铺用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应采取良好的防尘、防潮措施。

七、当日营业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关闭所有阀门,切断应切断的电源后,方可离去。

八、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具备和有效,消防设施器材应妥善保管,以防止受潮锈蚀影响使用。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放置地方和使用方法。

各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将由饮食服务中心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详见《上海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处罚条例》)。情节严重的本中心将上报上级或地方人民政府消防管理部门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直至承担司法、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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