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需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实行健康证统一管理。
二、每天上岗前进行自检,发现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手部伤口、湿疹、长疖子、咽部疼痛的员工暂停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治疗。
三、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四、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方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执行清洁任务)后
六、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七、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八、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九、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