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 “勤助之星”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1  作者:    浏览次数: 3051  


各学院、各单位:

为展现我校学生勤劳自立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5月修订)》相关规定,同时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所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者

三、评选安排

1411日—422日,通过各学院、职能部门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详见报送要求;

2423日— 5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评议,确定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的答辩名单;

3、答辩时间和答辩形式另行通知

答辩要求:

提前准备答辩的PPTVCR,内容包括对勤工助学的理解、参与情况、收获与感悟等;

四、评选条件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内外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优异,能展现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起到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内外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踏实肯干,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与表彰

本次评选设: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600元;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六、报送要求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中附件1-2为自荐表;附件3为部门推荐表);

2、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

3、本科、研究生入校以来成绩截图;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market403@126.com,压缩包文件及邮箱主体命名方式:评选项目-校区-学院-姓名,例如:勤助之星-奉贤-人文-张三。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422日下午5:00

七、特别说明

1、参加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评选的同学,可以同时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未能被评选为“勤助之星”同学,可转入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

2、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者和推荐部门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本活动解释权最终归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和勤助先进个人部门推荐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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