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展现我校学生勤劳自立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同时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所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者
三、评选安排
1、4月11日—4月22日,通过各学院、职能部门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详见报送要求;
2、4月23日— 5月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评议,确定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的答辩名单;
3、答辩时间和答辩形式另行通知
答辩要求:
提前准备答辩的PPT或VCR,内容包括对勤工助学的理解、参与情况、收获与感悟等;
四、评选条件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内外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优异,能展现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起到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内外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踏实肯干,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与表彰
本次评选设: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600元;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六、报送要求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中附件1-2为自荐表;附件3为部门推荐表);
2、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
3、本科、研究生入校以来成绩截图;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market403@126.com,压缩包文件及邮箱主体命名方式:评选项目-校区-学院-姓名,例如:勤助之星-奉贤-人文-张三。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4月22日下午5:00前
七、特别说明
1、参加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评选的同学,可以同时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未能被评选为“勤助之星”同学,可转入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
2、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者和推荐部门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本活动解释权最终归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和勤助先进个人部门推荐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