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本科生首次申请2022-2023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20  作者:    浏览次数: 734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本科生首次申请2022-2023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申请只对应22-23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2、往年申请过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具体情况如下表由银行负责联系学生妥为办理,此次无需扫二维码进群。


首次申请校园地贷款年份

贷款涵盖学年

续贷

提高金额

2021

21-22学年

22-23学年为重新申请,不存在续贷

(可选择本学年不申请)

22-23学年为重新申请,不存在提额

2020年及以往年份

申请所在学年直至大四学年

自动续贷

(可选择本学年不续贷)

可申请提额,由银行采集学生需求


3同一学年,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贷款。

4、退役复学士兵因可享受复学后的退役学费减免,故不能申请任何贷款;退役入学即升入我校就读专升本专科学段入伍的因不享受退役学费减免,故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

52019-2021级老生首次申请校园地贷款,必须于915日学工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困难认定的名单中(全校共1078人,名单已下发各学院);

62022级新生也可以申请进群、申请本学年校园地贷款,但必须首先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困难认定。


首次申请22-23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的学生,请扫如下二维码进群:



如有疑问,可咨询资助中心王老师,电话:64324942(周二、三、五) 或57122423(周一、四)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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