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本科生首次申请2022-2023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申请只对应22-23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2、往年已申请过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具体情况如下表),由银行负责联系学生妥为办理,此次无需扫二维码进群。
首次申请校园地贷款年份 | 贷款涵盖学年 | 续贷 | 提高金额 |
2021年 | 仅21-22学年 | 22-23学年为重新申请,不存在续贷 (可选择本学年不申请) | 22-23学年为重新申请,不存在提额 |
2020年及以往年份 | 申请所在学年直至大四学年 | 自动续贷 (可选择本学年不续贷) | 可申请提额,由银行采集学生需求 |
3、同一学年,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贷款。
4、退役复学士兵因可享受复学后的退役学费减免,故不能申请任何贷款;退役入学即升入我校就读专升本(专科学段入伍)的因不享受退役学费减免,故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
5、2019-2021级老生首次申请校园地贷款,必须于9月15日学工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困难认定的名单中(全校共1078人,名单已下发各学院);
6、2022级新生也可以申请进群、申请本学年校园地贷款,但必须首先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困难认定。
如需首次申请22-23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的学生,请扫如下二维码进群:
如有疑问,可咨询资助中心王老师,电话:64324942(周二、三、五) 或57122423(周一、四)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