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2年秋季学期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2-09-23  作者:    浏览次数: 15  

 9月13日上午, 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在继续教育学院举行,副校长康年出席会议并讲话,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以及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出席会议。

副校长康年指出,教育部高度重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连续出台一系列文件,对高校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学校继续教育要根据教育部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康年对新学期继续教育提出三个要求:第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要结合学校继续教育实际情况,深入学习继续教育新文件,领会精神,理解要求;第二要理顺体系,规范办学。要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强化学校办学主体责任;落实“归口管理、管办分离”办学原则,切实规范继续教育办学行为;第三,彰显特色,鼓励创新。聚焦学校教师教育优势和特色,坚持创新发展,落实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全面推进新时代学校继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副院长盛爱军从学历继续教育开学工作、数据统计、考试报名、校外教学点信息采集填报和自查整改报告,以及编撰“2021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等方面进行了暑期工作总结;并就新学期学历继续教育在线教学、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及考试组织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办学单位结合教育部新文件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各项办学举措,推进教学调整和资源建设;加强招生宣传,抓好考试组织,确保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和有序;坚持“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主基调,举办高质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为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

副院长陈宇飞通报了我校“2021年度非学历教育发展报告”“非学历教育管理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报告”编撰情况,结合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现状,要求全校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推动非学历教育的规范、健康和有序发展。

院长俞伟东就教育部新近颁布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和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和重点进行了解读。指出两个新文件是高校继续教育“全面改革、规范发展”纲领性文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学校主体责任,牢牢把住学校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坚持“归口管理、管办分离”原则;要根据社会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举办办学规范、规模适度、质量保证和特色鲜明的高质量继续教育;要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学院党总支书记金国忠强调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人才培养,把教育部精神落实到我校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中,全面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供稿、摄影: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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