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科委通知网址: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60986.htm
1、优秀学术带头人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重点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相关个人情况介绍填写在申请书“团队建设”一栏(“团队建设”要求分为三部分阐述:团队建设总体概述;第二负责人个人简历;项目负责人对第二负责人的培养计划、3年后培养目标及考核指标等)。
2、优秀技术带头人
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我校申请者可以依托有合作的企业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学术上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具有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申请者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与学校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5、其它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网)。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本年度不能申报该计划。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才项目的申报。
6、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
7、有意申报者请下载申请书填写(见附件),暂时不要上网申报,等学校评审后通知再申报填写。
8、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于11月15日中午11:00前将签字齐全的申请书纸质材料1式6份+学院签章的汇总排序表1式1份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713室);申请书、汇总排序表电子版发至yuqiang@shnu.edu.cn。
请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学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9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我校可各申报2项。故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科技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遴选后上报至科委。
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页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所有推荐申报的项目还要在网上填写提交,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强电话:64322117EMAIL: yuqiang@shnu.edu.cn
科 技 处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1.上海市科委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校内预申报与评审用)(V2.0版).docx
附件2.上海市科委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校内预申报与评审用)(V2.0版).docx
附件3.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学院推荐排序).docx
附件4.关于修订《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