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7  作者:    浏览次数: 755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http://www.stcsm.gov.cn/P/C/152688.htm

1、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市科委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2、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3、申请人条件:(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3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2019年度不得申请。

4、“探索类”项目: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在基金中增设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40周岁(含)以下(1979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该类项目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项目遴选采用初审和见面会评审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提前通知进入见面会评审,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合成生物新技术;3)微纳技术前沿基础;4)分子生物学检测新技术;5)脑机制启发的新算法。

5、基金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941日至2022330日。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

6申报人请下载申请书填写(见附件),暂时不要上网申报,等学校评审后通知再申报。(探索类项目,请在封面上说明,并提交推荐表)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以上项目的申请材料(见附件)在年12261600一式5交校科技处(行政楼713室);由于市科委对各单位限额申报,校科技处将根据申请情况,通过校内评审评选推荐上报。

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页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所有推荐申报的项目还要在网上填写提交,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孟盛益电话:64322117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81217

  

附:

  

1附件一: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及科研业绩表(校内预申报与初审用).doc

2附件二: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类项目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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