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上海市地方院校能力建设专项” 备选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6  作者:    浏览次数: 692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科委的计划和要求,将对部分地方院校定向开展能力建设专项。2019年预申报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先进行预申报,评选备选课题。请各学院组织协调有关科研力量进行申报。

1、项目要求:

12019年度,项目继续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社会民生进步的需求、围绕提升科研实力总体目标,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面向院系一线科研人员;重点聚焦具备良好基础,预期能进行成果转化、对接和应用的相关研究方向。(注:已获得过国家和上海市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请勿内容重复申报;人才和软课题类项目不属本次申报推荐范围。)

由于本项目不是基础研究和人才项目,而是面向经济社会需求,有成果转化或有潜在应用需求的应用研究,因此,项目要突出研究的必要性、意义和应用需求或示范。项目研发周期为3年。

2)学校希望通过项目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成果应用转化,带动相关领域方向的发展和团队建设。因此,项目选题要围绕学校2018-2020年度发展重点方向(智能控制与先进制造、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生物技术与都市农业、功能材料和新型器件等),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深入拓展,进行成果转化或应用示范。

2、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基础,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间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上海市科委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

2)项目要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为项目共同技术开发方,或为成果应用或转化方。双方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正式申报前要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合作期限覆盖本项目研究起始时间(20191月至202112月)。

3、申报人员填写“项目简介”(参照提纲要求,见附件),最晚在2019131100前,汇总至各学院科研秘书。打印稿一式5份。同时,申报人准备答辩ppt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由于市科委限额推荐本专项,学校在收到项目简介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建立备选课题库,择优推荐上报到科委(申报到科委后,还要参加评审答辩竞争,必须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

  

各学院在组织申报时,要整合力量,一个重点方向不超过2(智能控制与先进制造、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生物技术与都市农业、功能材料和新型器件等),请各学院预审把关,有针对性推荐竞争力强的项目(汇总时按学院推荐排序,超额申报不受理)。学院填写“申报汇总表”并盖章和院长签字,将纸质汇总表及项目简介一并于2019141600前交科技处,同时电子稿发送至kjc@shnu.edu.cn

  

联系人:孟盛益联系方式:64322117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81226

附件1:项目简介提纲.doc

附件2:2019年上海市地方院校能力建设项目预申报汇总表(学院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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