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师范大学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05  作者:    浏览次数: 6443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于5月至6月举行上海师范大学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

一、本次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与任务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我们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激励学生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校赛组别

高教主赛道: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产业命题赛道:5月上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公开发布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四、比赛安排

1、校赛时间

5--6月中旬

2、参赛对象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各赛道具体要求参见教育部通知)

3时间安排

1)动员报名:55--530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二维码如下: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校赛安排:

校赛初评:531—64

校赛培训:65日—610

校赛决赛:613—614(具体细则待公布)

备战市赛:617日—7月中旬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积极动员本院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五年内毕业生、留学生报名参赛,并保证报名项目数量。

2、学院、部门可直推优质项目优先进入校赛决赛,直推项目需提供项目的市级及以上大创结项优秀级别,或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专利等。请各学院/部门于530日前将附件1发送至hlwshnu@163.com

六、激励政策

校赛将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校赛金奖项目择优晋级市赛。

市教委激励政策:

1、高校激励

将组织参赛情况、获奖情况列入上海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动态调整的评价指标。对参赛项目数量不达标的高校核减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核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创新创业相关竞争性项目申报名额。

2、获奖项目激励

中国建设银行为所有获奖项目提供一站式综合融资服务:通过“建行惠懂你”APP提供贷款测额、贷款申请、预约开户等服务;围绕交易、结算、纳税、采购等场景,提供账户云贷、云税贷、科技云贷等10余款全线上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以风险共担模式,联合政府补偿、担保和保险公司等,提供微贷通、科技履约贷、担保基金贷等无抵押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给予金奖、银奖项目绿色直通车,凡符合申请对象条件,可免复审获得天使基金“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金额30-50万,特别优秀项目可获80万元;铜奖项目凡符合申请对象条件,可免初审进入复审,优先获得“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金额20-30万。基金会对获奖项目提供天使基金资助、资助后创业服务,优先提供公共创业者实训基地办公场地,对接投融资平台等延伸服务。

支持大赛获奖项目和本市软件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和孵化器对接,优先入驻。对于大赛获奖项目并已产业化运作,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获得上海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资助金额最高可达200万。支持获奖项目团队优先在全国双创周上海会场展览展示,参与投融资对接、会议论坛等重点活动。

3、指导教师激励

    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相关成果为基础),申报名额可不占用学校推荐限额。获国赛金奖、银奖和市赛金奖团队的第一指导教师在牵头申报市级课程和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时,申报名额可不占学校当年推荐限额。

    鼓励高校将国赛金奖、银奖参照市级教学成果奖相应等级同等对待。鼓励高校对国赛、市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高校对获得市赛优秀组织奖和国赛高校集体奖的组织工作团队成员在考核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联系我们

创新创业学院:顾老师,guzongying@shnu.edu.cn

校团委:何老师,hexiao@sh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许老师,lsxkk@shnu.edu.cn

教务处:王老师,wzy@shnu.edu.cn


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253


附件1:学院、部门直推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第八届).pdf

附件4:关于公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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