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9】6号)的精神,为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各科成绩都达到均标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及各专业录取人数,学校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5日申请报名。
四、申请方式
欲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上海师范大学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一),填报专业志愿(见附件二),考生需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注明学测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2、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原件或在学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4、当年的《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须加盖学校公章);
5、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须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排序简单装订(无需包装)于2019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我校。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收件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 件 人:贾一平
邮政编码:200234
联系电话:86-021-64322695(招生办公室)
86-021-6432390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五、录取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在汇总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后电话通知考生,并于6月初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必要情况下,将同时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网络视频面试,根据最终结果,择优录取。经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后,报送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考生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与责任追究
1、招生全过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
2、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接待来电来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1-64322204
3、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doc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