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正式公布。我校共有5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直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奖项,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繁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举措。旨在鼓励研究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供稿: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