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办理常见问题问答

发布日期: 2024-10-22  作者:    浏览次数: 10  

1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本市市筹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答: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3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答:公租房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4公租房运营机构在哪里

答:

徐汇区公租房运营机构:

徐汇区上中路4621号楼3楼     

微信公众号:hjhzgzf


奉贤区公租房运营机构:

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13层 

微信公众号:shfxgzf

网址:http://www.sh-fxgz.com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