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再次获评“5A级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 2024-10-09  作者:    浏览次数: 73  


在学校即将迎来七十周年校庆之际,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复评再次荣获“5A级社会组织”称号。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 号)有关规定,经过评估机构初评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2024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布,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成为这次公布的8家5A级社会组织之一。这是自2019年校基金会首次获得5A等级后,再次获得社会组织评估最高等级的殊荣。

此次复评得到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成立了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和理事会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确保评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迎评阶段,校党委书记林在勇,校总会计师、基金会副理事长曹光明,校办主任、基金会理事长史佳华及基金会、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给予指导。在迎评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基金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对标时间表、路线图认真落实到位。此次基金会再次获5A级认定,不仅是对基金会过往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激励。

学校基金会于2008年成立、2017年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具有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及免税资格。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及理事会、监事会的共同努力下,秉承“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的使命,汇聚海内外校友、爱心人士(企业)的资源和力量,构建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建设、支持学校发展的平台。目前,学校基金会已从原始注册资金200万元发展至今累计净资产1.49亿余元,累计设立捐赠项目100余项,在教学科研、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基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为工作准绳,以“为学校建设赋能、为师生发展助力、为校友发展服务、为教育发展护航”为工作目标,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制度建设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品牌培育与文化内涵相结合,对内深耕与对外拓展相结合。基金会着力打造“助力校园建设计划”“教育创新激励计划”“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学子成才接力计划”四大计划项目;积极探索“学科+基金”“学院+基金”“教育+基金”以及“公益+基金”的多元化筹资模式,多层次拓展筹资内涵。多年来,基金会的慈善项目屡获殊荣,包括基金会特色项目“阳光慈善”负责人杨德广教授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成为上海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上海市“公益之申”之“十佳公益故事”、上海市“公益之申”之“十佳校园公益”、“上海高校年度十佳社会类奖助学金优秀项目”等称号,受到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今年是学校建校七十周年,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也纷纷向学校捐资助学、捐款捐物。

未来五年,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发力时期,也是朝着“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全力推进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发展阶段,校基金会将全面贯彻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超前布局、有力应对变局、奋力开拓新局,以规范化建设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拓展资金募集渠道、加强内部治理、提升公益项目运行效能,扩大社会影响力,为学校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供稿、摄影: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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