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9-29  作者:    浏览次数: 10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餐厅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神与要求特制订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对我校餐厅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

一、健康体检的范围

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办证的事情发生,同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员工晨检、健康要求

各食堂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晨检要求,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对感冒发热、咳嗽、肢体外伤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就医,病症康复之前,禁止上岗工作。

三、健康管理细则与流程

1、入职体检:凡食堂每年新招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的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职体检。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2、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我校食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职。

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健康证上墙,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早晨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5、年检结果的处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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