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5-2027年度上海师范大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各单位根据现有资源配置及教学科研建设需求,结合人才培养需要,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项目库专项资金覆盖师生教学、科研、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以基础性、保障性、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优先。请各单位按四个方面进行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仪器购置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1.房屋修缮: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的房屋建筑物的必要修缮、翻新和改建。
2.设备仪器购置:用于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家具等的购置,包含大型仪器设备。
3.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用于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需要开展的水、电、气、暖、道路、照明、节能、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用于单位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坚持“统筹规划、科学适度、突出基础、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和成熟度,择优排序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资料内容完整,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项目立项实施后原则上不允许对建设内容和任务进行变更。
3.项目实行开放申报、科学评估、入库管理模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并分步实施。
三、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申报书》,一个项目一份申报书,并做好项目库汇总。2024年10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cb@shnu.edu.cn,纸质版首页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徐汇校区行政楼609室。联系人:杨霞 联系电话:64322127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申报书.doc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汇总表.xls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