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2  作者:    浏览次数: 1185  


各学院:

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划通过开展2020-2021学年学思激励计划学业帮扶活动,开展感恩教育,有效地将扶智与扶困相结合,做好双困及学业困难学生的精准帮扶工作,实现精准滴灌式的精准思政,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业导生要求

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的20182019级在校本科学生。

二、帮扶学生要求

累计平均绩点不到2.0,且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排名的后三分之一的学业困难学生,通过学校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活动经费

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给予一定活动经费支持,用于组织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日程安排

1. 2020412日(周一)起,由各学院依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在学生中启动开展学业帮扶活动。

1)各学院招募2018级、2019级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组成本学院学业结对帮扶工作群;建议各学院招募对象人数不少于获奖学生人数的50%;每对帮扶小组中,有一人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帮扶学生人数不超过学院的困难生总人数。

2)各学院辅导员对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累计平均绩点和成绩排名进行排摸,针对累计平均绩点不到2.0,且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成绩排名后三分之一的学生进行关注,特别是通过学校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的双困学生。

32018级、2019级、2020级学业困难学生向辅导员提出帮扶申请,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学业帮扶活动。

4)学院资助辅导员整理本学院的《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送至邮箱:zyw1221@shnu.edu.cn,注明“学院-学业帮扶名单汇总表”。

2.2021423日(周五)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上报的帮扶名单,给招募对象颁发“学业导生”聘书。

3.即日起至20217月,开展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

学院组织学业导生主动与帮扶学生联系,针对帮扶学生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以一对一结对形式,指导帮助帮扶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信心,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同时,学业导生要经常与帮扶对象进行交流,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

学业导生在学业帮扶过程中须认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记录表》(附件2),并打印签名交给帮扶学生的辅导员签名确认,并由学院资助辅导员汇总纸质版。

4.20219月,活动总结。

各学院须在917日(周五)前,对学业帮扶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反馈、总结,全面了解帮扶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并将本学院活动开展总结报告、活动照片以及感恩教育典型人物案例(每个学院至少一个,格式要求见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汇总表》(附件3)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送至邮箱:zyw1221@shnu.edu.cn;并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交至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香樟苑405室,奉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

1)总结报告纸质版;

2)感恩教育典型人物案例纸质版;

3)《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

4)学业导生填写的《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5)帮扶学生的成绩单(显示帮扶前后的累计平均绩点),学院盖章。

5.202111月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根据学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奖,对于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帮助帮扶学生学业取得进步的学业导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于表现突出的学业导生,由学院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评选“优秀学业导生”。对于在学业帮扶活动中,学业取得突出进步的双困帮扶学生,评选“进步奖”,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全面谋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帮扶活动,组织招募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的优秀学生,发挥朋辈教育功效,通过帮扶学业困难学生,尤其是双困学生,提升学业成绩,开展感恩教育。

2.关注过程,注重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学院要注重学业帮扶工作的形式多样性和有效性,真正发挥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的优秀学生在学习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传授学习方法,提升帮扶对象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3.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撰写活动总结报告,生动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编写感恩教育典型人物案例,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记录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业帮扶活动汇总表.xlsx

附件4.总结报告和感恩典型案例格式要求.docx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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