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0-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10-31  作者: 傅欣   浏览次数: 491  



    2010-2011学年,上海师范大学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保密法》信息分级的要求,坚持依法、分类、有序地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民主办学和依法治校、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等方面推行了扎实的举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本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流转校内外公文429件,工作动态类信息1000余条,全部予以公开。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健全制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专门编制了校务、党务公开的目录。2011年根据市教委要求,已起草完成了《上海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此外,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对学院的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全校学院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并开始实施。
    二是组织成立信息公开的相应领导机构。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由校领导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校办、宣传部、监察处、工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团体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并设立督查室,负责组织对各单位、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信息安全,今年还落实专人,负责统一协调处理学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此外,成立党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牵头负责,进行协调党务工作。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坚决贯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四个环节
    一是通过校院两级教代会、职代会来保证教职工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学校、学院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以上的会议,审议学校、学院工作报告,并对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定。教代会具有决定某些重大事项的权限。教代会和职代会也是学校民主决策的重要载体。今年,学校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了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各学院也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了学院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来征求意见,使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民意,做到民主与科学。如学校在修订学院、部门和干部考核办法过程中,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学校在启动各项基础建设工作中,面向校内外,特别是面向广大师生征求设计方案的意见;学校在启动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改革过程中,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多次到学院调研、宣讲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不同层次教职工的意见,使得改革方案更加完善。为使调研工作制度化,学校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
    三是做好信息与宣传工作,加强与教职工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决策部署和发展动态的知情权。学校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比如做好市教卫党委关于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管理试点工作,形成《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做法与经验上海市教委、教育部予以推广。本年度共发布各类学术讲座400多场、学术会议20多场,年内共向东方讲坛办公室上报讲座信息41场,见报32场,其中学术特别版21场,学术特别版暨高品质讲座数量比上年增加。学校出台重要公布规章和重大举措;通报在校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回答社会公众对我校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上师大报》定期报道介绍学校改革发展大事,报道师生关心的问题,介绍优秀教师和学生。目前,我校共有多种信息公开的载体,如领导参阅、学校年鉴、一周简讯和校园动态等。此外,我校还利用新闻平台等促进信息的对外公开,让社会及时了解和监督学校的发展动态。
    四是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通过校领导接待日、领导信箱、信访、BBS等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听取师生的意见,对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工作透明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注重实效,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一是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全面发布学校信息。学校网站是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网页的维护和管理,科学分类并及时更新;同时加快了校园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办公系统的完善和运转,使得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得以延伸。在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二是充分利用公示和通告的形式进行信息即时公开。学校各类评奖评优、干部任用、党员发展、项目评审、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等事关师生的切身利益,及时发布公示,征求师生意见,确保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学校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文件发布,各项工作安排等,及时通过网络通知公告,让广大师生都能及时了解。为了更迅速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各项工作动态。同时,学校通过教师个人信息平台这一信息载体,将学校重大新闻、公告挂在全体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平台上,让教职工充分了解学校的工作动态。
    三是不断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在实施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各单位和部门从做好工作、加大宣传、服务师生的角度出发,落实信息公开,如及时发布校情通报、一周简讯和校园动态等,公布学校重大活动;校办公室每周发布一周会议安排,公布学校重大会议;党委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察预告与任前公示;党委宣传部组织的重大文化活动,都及时公开信息;学校各类考核评比和评优、奖励资助等及时予以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学生评优评奖、奖励资助等及时予以公示;基建、资产、设备等部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实施情况等。人事处对教职工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学校教职工对评审材料有异议可以申请书面审查。
    (四)强化监督和考核,增强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为确保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校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公开工作;由工会专门负责校务公开工作,邀请教师、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督察;将各部门实施公开工作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并由工会牵头负责;将公开工作纳入学院年终考核内容中,由学校予以检查落实。
此外,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还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网页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其中是否按规定规定设置机构职能、人员分工、规章制度、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栏目内容,均纳入检查考核的内容。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2010—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我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比起来,在加强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握上、丰富信息发布的载体和推进民主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学校将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2011—2012学年,我们计划进一步加强信息(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尽快出台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理顺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关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推进智慧门户系统建设。智慧门户系统是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之上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机的整合,形成统一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高度共享和部门间的无缝协同,从面更有利于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要通过公开工作,广泛听取师生和社会各界对改革学校工作的建议,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是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实行信息分级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防止在公开中侵害师生的隐私和权益,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上海师范大学
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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