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師範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上海師範大學
二、校址: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桂林路100號
奉賢校區:上海市奉賢區海思路100號(新生就讀地址)
三、專業招生計畫及說明:
本年度我校招收香港免試生30人,視生源情況可調整。專業計劃、學制及學費標準見附表。
四、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五、錄取原則:
1、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2、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錄取標準為:
中國語文及文化、英語運用達到“E”級;
其他科目有兩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或其他科目有一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另有兩門達到高級補充程度會考的“E”級。
3、根據報考學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參考考生其他學習經歷擇優錄取。
六、學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按國家規定執行;學生與內地學生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收取。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範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八、監督機制:
上海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免試生招生工作。
紀檢監督電話:+86-21-6432 2204。
九、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號 郵遞區號:200234
電話:+86-21-6432 2695 傳真:+86-21-6432 1667
十、網址:
上海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sdzsb.shnu.edu.cn/
十一、其他須知
錄取的學生請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內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當年《上海師范大學新生入學報到須知》。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附表:2013年上海師范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專業計劃、學制及學費標準
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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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生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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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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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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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女子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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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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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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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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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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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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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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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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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出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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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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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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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類
|
2
|
四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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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學(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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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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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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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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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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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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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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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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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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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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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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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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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師范)
|
3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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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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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經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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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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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管理
|
2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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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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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類
|
2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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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環境工程
|
2
|
四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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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師范)
|
2
|
四
|
5000
|